离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每位职工的一项合法权益。以下为天津地区离职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详细流程及所需携带的资料。
一、提取流程
1. 查询公积金余额:提取前,申办人需先通过网上查询或其他途径了解自己的公积金余额,确保金额足够。
2.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提取条件,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3. 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携带申请材料,前往所在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 提交申请: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提取申请书》,并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
5. 审核通过:工作人员将审核申请材料,若符合提取条件,则予以通过。
6. 银行办理提取:审核通过后,申办人持《提取通知书》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7. 到账确认:提取金额将在1-2个工作日内到账,申办人可通过银行账户查询确认。
二、所需携带材料
1. 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2份)。
2. 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职证明需单位盖章,复印件需1份)。
3. 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若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龙卡,需提供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集中封存户职工《提取申请书》由分中心或管理部开具)。
4. 若申办人委托他人办理提取手续,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2份)。
-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载明委托人、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委托人签字)。
- 若为集中封存户职工代办提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或同户籍户口簿及复印件。
5. 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
注意:以上材料需按照实际情况准备,以免影响提取进度。
遵循以上流程和携带所需材料,离职人员即可顺利办理天津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